“交通罰沒收入罰的都是老百姓的錢,這個數據有什麼涉密的嗎?”針對此次曬賬過程中公安局沒有公開交通罰款,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表示有疑問。昨日,南都記者相繼採訪廣州市財政局兩位副局長,他們均未表示交通罰款因涉密可以不公開。不過其中一位副局長表示,公安局的交通罰款不返還給公安局使用,都會上繳財政。(10月19日《南方都市報》)
  與上年一樣,廣州市公安局以涉密為由沒有公佈財政決算報告全貌,只公佈了“三公”經費、會議費等部分數據。以“涉密”為理由不公開交通罰款,誰都不會相信,也不具備任何說服力,這一方面違犯相關法律,另一方面也違背了公眾的知情權。換言之,公安局該保密的數據要保密,但交通罰沒收入是老百姓的錢,數目有多少,流向如何,這不應是保密範圍。
  為何交通罰款不給予公開?有關人士分析認為,這筆錢金額很大,又不由公安使用,可能擔心公佈了引起輿論誤解。金額很大,恐怕是必然的,現在車那麼多,而罰款的機會又那麼多,違規停車可能被罰款,超速會被罰款,闖紅燈會被罰款,現在一罰款,都不是一元兩元的事情,想想也知道,交通罰款將會是個天文數字,然而,這顯然不是不公開的理由。
  交通罰款的數額再大,也是老百姓的錢,公眾之所以想要公開這筆交通罰款,就是想知道這筆錢究竟會花在什麼地方。雖然我們也知道,收支兩條線,這筆錢可能不返還給公安局使用,都會上繳財政,但沒有公開,就無法完全信任:其一,每年交通罰款的具體數字是多少,以後應該每月公佈一次,讓公眾清楚;其二,這筆錢究竟放在了什麼樣的賬戶裡面;其三,這筆錢如何使用?誰能夠決定使用?其四,是否全部交到了財政。
  開車被罰款,是常有的事,對此,公眾也已經認可了。但交通罰款不應該成為“秘密”,要及時公開,公開了,哪怕數額再大,公眾也能夠接受。用句通俗的話來說,公開交通罰款,天塌不下來,公眾有權知道交通罰款的全部信息。別再以“涉密”為理由不公開了。廣州如此,全國其他地方都該如此。
  交通罰款成為“秘密”還要到何時?□郭文斌  (原標題:[來論]公開交通罰款,天塌不下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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